一、参与银行及授信规模
(一)合作银行范围
参与本方案的合作银行共计8家,包括5家全国性大中型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和3家法人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
(二)授信规模
8家合作银行拟为本方案所指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总额505亿元授信额度的低息或信用贷款,并建立专门的绿色审批通道。
二、支持对象要求
(一)经认定的注册在上海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为中小微及未获得过银行授信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无以下负;面清单列明的情况:
1.企业有不良逾期记录或重大涉诉;
2.因环保/税收及其他事项受行政处罚;
3.企业主有吸毒、赌博等等不良嗜好或违法犯罪记录;4.企业主个人贷献逾期或有其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
三、产品特色
(一)合作银行优先运用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融资等方式支持企业融资.对采用传统担保方式(如房地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合作银行适当降低贷款定价水平,执行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优惠利率。
(二)免除企业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根据企业资质引入政策性担保基金、保险机构,兼容科技履约贷、微贷通等科技金融产品的风险分担模式。
(四)合作银行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与成长阶段将一定授信额度用于发放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四、配套机制
(一).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受上海市科委委托向合作银行及时充分地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
(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本方案项下的小微贷款投放纳入支小再贷款优先支持范围,将不低于100亿元的再贷款聚焦支持科创等重点领域小微、民营企业。
(三)上海市科委将失信企业的贷款逾期等信息纳入高新企业年审、复审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负责定期统计授信数据并向上海市科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送银行业务推进情况。合作银行负责按照方案约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申请受理及放款,及时按照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要求填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贷款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