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沪经信技〔2018〕699号
各区经委(商务委)、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83号)和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18〕55号),结合国家《中国制造2025》关于“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发挥质量标杆企业引领作用”的要求,深入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2018年,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将继续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质量标杆申报
(一)活动组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质量标杆”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管理,指导推动全市性“质量标杆”活动。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有关行业协会(以下合称“组织单位”)负责本区域、本集团“质量标杆”活动的策划和推进,配合开展全市性活动。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上海质量协会受理推荐材料以及开展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活动。
(二)重点遴选方向2018年,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从质量管理和“互联网+”应用两个申报方向,遴选具有适用性、有效性、先进性的上海市质量标杆经验。
1.质量管理方向。遴选企业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及六西格玛、可靠性、精益生产、卓越绩效、质量管理体系等先进质量理念、模式和方法(技术),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2.“互联网+”方向。遴选企业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促进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重点挖掘企业在“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面的有效实施案例。
按照工信部要求,2018年质量标杆的遴选将对原材料行业企业有所侧重。鼓励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三)质量标杆的推荐1.请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有关行业协会认真做好2018年上海市“质量标杆”企业的推荐工作。
2.申请参加上海市质量标杆遴选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详见附件1。
3.2018年质量标杆遴选工作将采用网上申报(http://www.saqm.org.cn/),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企业自行申请或组织单位定向邀请的方式进行。申请企业于11月底之前上网填写推荐表,经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编写说明见附件2),纸质申报材料委托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收集。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3或登录http://www.saqm.org.cn/查看。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会同上海质量协会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安排现场考察。
二、质量标杆经验交流
2018年,各组织单位要全面策划组织全市性、区域性、行业性标杆学习和标杆对比活动。要利用培训研讨、巡回宣讲、现场交流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质量标杆”学习活动。鼓励跨区、跨行业开展标杆学习交流活动。要把“质量标杆”活动与“质量月”等质量活动有机结合,广泛宣传和推广“质量标杆”的典型经验。
三、宣传和总结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研究、推广“质量标杆”成果,形成案例、图书等知识载体,全面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分享经验,广泛传播“质量标杆”经验,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质量标杆”活动总结交流及案例汇编等,包括召开各区、各行业、质量专业领域和全市性活动总结交流会,表扬优秀“质量标杆”和优秀活动组织单位。
联系人:市经济信息化委李蕾,021-23112789
联系人:市质科院俞晨露,021-52386600*2216
邮箱:yuchenlu@saqm.org.cn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