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宝山打造“智能制造之城”战略,着力推进宝山科创中心重要功能区建设,根据《宝山区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依据《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面向本区重点产业发展,集中优势资源,推动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9年度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智能制造)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和额度
对推进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进步的创新项目,经认定,按企业项目研发投入的3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主体
1、申请主体为独立法人企业,且工商注册地和税务征纳关系均在宝山区。
2、申请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且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范围
方向一:先进半导体光电器件制造技术的应用与研究
研究目标:提升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元器件制造能力;提升先进半导体材料、器件制造研发水平;提升5G通讯、自动驾驶相关核心技术和元器件自有能力。
研究内容:研究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元器件端面钝化、镀膜技术;研究半导体激光元器件批量解理、钝化、镀膜技术,为实现高功率、长寿命的新型半导体激光器件批量制造提供关键解决方案和成套设备。
方向二: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提高先进智能检测装备制造能力;提升智能装备核心电子部件、探测器的开发制造水平;提高安全性评价关键技术的开发与自有能力。
研究内容:研究智能化检测装备制造技术;研究高清晰度信号探测系统、高性能大容量电子存储技术;基于大数据研究检测数据采集与智能化处理软件技术,为保障安全可靠提供系统、智能化的解决方案。
方向三: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面向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发展要求,突破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形成行业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打造智能工厂、智能生产标杆应用示范,带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走向高端。
研究内容:研究工业视觉技术,以及该技术在视觉引导、视觉识别、视觉检测、视觉测量方向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研究机器学习技术,以制造业为核心研究领域,建立平台级机器学习应用;研究制造数据协同和产品与服务智慧化技术,形成智能制造设计制造服务一体化能力,建立行业应用示范;研究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及整体解决方案,在汽车、船舶、钢铁制造等领域树立示范应用;研究在线监测、预测性维护、环境感知、精准定位、物料输送、柔性制造等共性技术开发及应用。
项目执行期限:2年
四、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宝山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近一年内未收到过任何行政处罚;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3.以往年度承担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逾期拒不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参与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区科委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6.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7.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的研究内容相关领域有较强的团队和技术基础。
五、申报材料
1、上海市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4、与项目相关的自主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
5、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6、财务及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文件;
7、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荣誉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产学研合作协议、参与制定标准证明等)。
六、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打印书面材料,申请书需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所属镇、园区(宝山工业园、城市工业园、航运开发区)公章。
2、企业将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材料(《申请书》+附件材料)报送至区科委。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区科委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2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请于受理截止日之前将项目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宝山区科委。
材料接收地址:宝山区淞宝路50号2号303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