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
为促进崇明区服务业发展,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18〕5号)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现开展崇明区2021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附件1)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附件2)要求,填写《基本信息表》(附件3)和《项目申请表》(附件4),并按照《项目申请表》第2页说明准备相关证明附件,总投资要求1000万元以上。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m5835@126.com后,请先打下方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确认后于6月30日前,将全套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盖章、胶装后送至崇明区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015室。本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专家评审会予以初审,其后会同区经委、区财政局,在综合各方面因素后,确定最终名单转报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涛、陈天宇、陈阳
电 话:69695835
附件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
3:基本信息表
4:项目申请表
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文件名:附件3: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文件名:附件4: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文件名:附件2:2020-2021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文件名:附件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