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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度浦东新区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1-06-08   浏览:人次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全社会积极投入科普事业,聚焦浦东区域特色,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发展,促进我区科普工作的社会化、品牌化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助力浦东科创中心建设。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浦东新区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专题一、民生科技示范类

研究目标:围绕与民生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成果在社区展示(推广)和应用(转化)。1、新科技技术、产品和成果,在广场、商场、社区活动中心等公众空间,集中展示、推广。2、应用先进技术和产品,促进城镇建设与管理水平、居民健康水平、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内容。

经费额度: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考核指标:在与浦东区域内的科技企业技术合作共同完成具有一定示范性、公众认可度较高、参与性较强的科技产品和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资助该项目涉及的展项设计、布展方式、展品购置、新技术运用等,不支持有关建筑物等的建设;建成后项目须向本区域公众开放或免费使用,同时依托该项目的相关活动应在浦东新区科技相关平台发布。

专题二、科普专项

(一)科普活动类(展示类)

研究目标:围绕“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主题开展的科普活动或展览、展示,具有科学性、趣味性、互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的科普活动,活动须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线上活动需挂靠在互联网或微信公众号单独设置活动入口,线下科普活动和专题科普展览展示等,应在广场、商场、公园、科普基地等公共空间开展,形成影响大、市民喜爱的科普特色品牌。

经费额度: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考核指标:1、线上科普活动平台注册用户不低于5万,与浦东科普公共服务平台科普平台资源共享。2、线下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次,需开展一次相对集中的主题活动。3、活动信息、报名通道等须在浦东新区科技相关平台首发,线上推广不少于2次,项目应积极参加浦东科技节等科普活动。

(二)科普作品类(产品类)

研究目标:支持原创的科普作品(影视作品、文字作品等)、科普产品(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科普展教具、科学实验包等)的研制和推广、利用新媒体技术研制开发的科普作品(短视频等)创制与推广。

经费额度: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考核指标:1、科普作品(影视作品、文字作品等)要有明确的科普主题,重点支持以“科普+科技”、“科普+民生”为主题的作品。影视作品总时长要达到2小时及以上;文字作品字数达到10万字及以上。2、科普产品(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科普展教具、科学实验包等)要有明确科普主题,内容符合目标人群接受普及教育的特点。课程和课件应当充分运用多媒体的表现方式并保持形式统一,每个课件时长不低于5个课时,每课时不低于20分钟。科普展教具、科学实验包要含不少于5个科学实验表演,每个科学实验表演时长6至10分钟,系列科学实验节目应开展线下实践演出不低于10场。3、利用新媒体技术研制开发的短视频作品应当聚焦浦东重点产业中某一个领域,围绕该领域制作系列科普短视频。视频内容与形式应当符合新媒体传播的特征,公众易于接受。每个系列视频应不少于30个小视频,每个小视频时长应在60秒至90秒范围内。4、以上各类科普作品和产品的申报材料应当包括完整的创作方案、课程和课件大纲等。须在浦东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首发,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2万人次,须纳入浦东新区科普成果展示平台,项目应积极参加浦东科技节等重点科普活动。

(三)科普阵地建设类(提升类)

研究目标:对新建的科普设施项目或已建成的科普项目在建设、提升和改造方面给予资助,包括科普基地(场馆)、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创新屋、科普画廊等)、科研院所科普设施以及公众科普设施的建设、提升改造等。

经费额度: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考核指标:1、在本区域内完成具有一定示范性、公众认可度较高、参与性较强的科普阵地或科普基地建设,对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发展”的阵地建设,将予以优先支持。2、资助该项目的展项设计、布展方式以及展品购置等,不支持有关建筑物等的建设。3、建成后项目须向本区域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同时依托该项目的相关活动应在浦东新区科技相关平台发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执行期限:不超过一个年度(从项目立项起)。

2.申报主体要求:

专题一:浦东新区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专题二:(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的独立法人单位;(2)项目运营实体和项目落地在浦东的科研院所、医院、高校等事业单位。

3.上年度未完成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单位,下一年度不得申报新项目。

4. 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

5.项目资助后应在项目宣传、作品及展品上统一使用“浦东新区科普项目资助”主视觉和标识;须通过网络发布相关信息并与浦东新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共享。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7.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8.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区科经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项目管理要求详见《浦东新区科普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单位通过“浦东科普项目受理申报系统”(http://211.136.105.152/SystemNew/Login.aspx)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2021年6月10日9:00,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16:30。

3.联系方式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68545597,15702125786;

业务咨询电话:28282695。

附件:浦东新区科普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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