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支持对象】
在虹口区内注册且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执行期限】
2021年01月0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税收总额在200万元以上;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税收总额100万元以上。原则上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或净利润、税收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2.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3.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
4.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另:同等条件下,建有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等组织或承诺在年内组建的企业优先。已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政策扶持
(一)虹口区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家,资金采用分期拨付的方式,立项后首期拨付50%,验收通过后拨付余款;
(二)奖励资金用于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建设,如技术攻关、产学研、关键技术的二次开发保护、成果转化(中试)的规模化、企业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人才培养、市场策划、技术咨询等创新活动。
三、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