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本市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研发创新成本,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科技金融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沪科〔2021〕4号)及《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科技金融保费补贴工作及疫情防控期间利息补贴工作的通知》(沪科〔2020〕69号)的要求,经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对“上海亚太国际蔬菜有限公司”等84家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保费补贴,经费总额446.4010万元;确定对“上海张江超艺多媒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115家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利息补贴,经费总额221.2633万元。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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