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支持“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海聚大赛”)项目落地发展,市人才办指导市海聚英才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海促会”),在全市范围内甄选一批创新创业项目集中、高层次人才集聚、运行规范、基建完备的科技园区、产业园区,认定为“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海聚基地”)并予以支持。
一、目标和宗旨
海聚基地坚持以吸引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为宗旨,牢牢把握我市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总部型经济、流量型经济的鲜明特征和显著优势,大力汇聚人才、资金、项目、技术、服务、数据等各类创新创业要素,高质量打造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圈。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所在地区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工作,人才工作主管部门有切实举措和支持政策,工作基础扎实。
(一)基本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经营管理主体,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团队;
2.所在区域有较密集的智力资源和较强的科技实力,一般应位于具有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创业园区内;
3.专职从事创新创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人员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4.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新材料、智能制造、高端装备、金融科技、在线新经济等重点领域。
(二)运营条件
1.场地产权清晰,租赁备案手续完备,场地作为孵化基地用途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5年,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或者变相改变用途;
2.具备通讯、网络等基本办公条件,设置会议场地、商务洽谈、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功能区,建筑总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基地内基础设施和相应的公共服务配套空间配套完善;
3.以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为主,在行业分布、主营业务模式等方面统筹考虑,基地内部有良好的协同创新生态;
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
(三)服务能力
1.具有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帮助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市场、资本等多方对接;
2.有能力帮助入驻企业在科研人员的管理和股权激励等方面做好制度设计和安排,纾解企业创新乏力、科研成果转化不畅和创新成本高昂等问题;
3.具备吸纳外部专业服务的能力,为各类创新创业服务集聚提供平台,实现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全程化;
4.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资源和渠道,能够帮助入驻企业融入行业供应链和行业生态体系,建立与行业龙头企业之间的合作对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于6月30日前向所在地区党委组织部(或人才工作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材料清单:《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审批表》、法人证书、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相关资质认定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申报主体业绩的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各申报主体所在地区党委组织部(或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于7月20日前择优向市人才办报送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原则上,每个地区的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三)市人才办指导海促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的基础设施、管理及运营机制、政策措施、服务体系、入驻企业等基本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提出评估意见;
(四)市人才办终审,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授予“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标牌;
(五)因机构改革、投资运营主体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园区名称的,由市人办评估后重新颁发标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南南(18317013701)徐 锋(15601964577)
联系电话:53822040-80308
通讯地址:黄浦区南昌路57号7号楼308室
电子邮箱:shgtda@163.com
下载附件:《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审批表》.docx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