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党委组织部、张江高新区各分园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打响“海聚英才”人才工作品牌,依据《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指引》,中共上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联合开展2023年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评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优质科技产业园区,作为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并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要努力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产业聚焦、资源聚集的优势,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同时,持续提升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服务水平,搭建开放、共享、互惠的交流平台,促进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发展,形成多层次、多维度、全方位的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强核心竞争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上海打造世界一流“海聚英才”赛会平台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运营主体。
2.园区场地产权清晰,租赁备案手续完备,至少具备作为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基地5年以上使用权,使用期内不得随意变更用途。
3.园区经营空间充足,原则上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能为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独立空间,具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空间。
(二)运营能力
1.园区产业定位清晰,符合本市和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已入驻创新创业企业中80%以上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高端装备、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
2.运营团队专业素质高,拥有至少5名专职工作人员,自主运营团队具备专业化能力;拥有至少3名签约创业导师。
3.运营管理制度完备,具备企业管理、股权激励、科研成果转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和实施效果。
(三)服务能力
1.具备专业服务水平,在人力资源、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战略合作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每年组织政策培训、资源对接等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服务园区企业全覆盖。
2.组织推荐园区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团队参与“海聚英才”创新创业大赛等知名赛会活动。
3.近三年来,有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和发展,提供融资、成果转化、人才保障、知识产权等全方位服务的成功案例。
三、程序和要求
(一)提交材料。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按填报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推荐表》,并准备相关附件,加盖单位公章,1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所在张江高新区分园管理机构。如申报单位注册地不属于张江高新区,将申报材料交至所在行政区党委组织部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申报单位,将材料交至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二)初审推荐。各区党委组织部门(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分园管理机构共同对本区内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原则上每区推荐不超过3家;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由各自主管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申报单位初审,择优推荐,原则上各推荐不超过2家。12月25日前,将推荐意见和申报单位材料交至市海聚英才发展促进会(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此外,2022年提名园区亦需自愿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参加评审。
(三)组织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委人才办、上海科创办、市海聚英才发展促进会组织开展对申报单位的实地抽查和专家评审。坚持好中选优,产生拟入选名单,在上海科创办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此后,印发正式入选名单。
(四)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申报的,经查实后撤销其申报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