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强国推进计划》的通知(国知战联办(2020) 5号)中第59条要求,推动地方全面取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申请注册环节的资助与奖励。对于本区涉及到财政性资金的政策《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操作细则》,第14条“优化服务”中“国内资助”,原政策条款:“对获得授权的每项国内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一次性资助800元和5000元;首件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6000元;‘港澳台’发明专利按国内发明专利标准资助”。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操作细则》正在修订过程中,
从2020年7月20日起停止受理政策中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资助申请。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