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和条件详见《徐汇区贴息贴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本次受理的小微企业利息补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发放且已按时还本付息的贷款。
3、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本区,上年纳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下,规模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一)小微企业利息补贴
小微企业利息补贴指主要用于对小微企业支付给银行、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等的贷款利息费用的补贴。
1、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合同复印件;
4、借款凭证复印件;
5、还款凭证复印件;
6、计息单复印件;
7、真实性声明(附件3,一式一份);
8、其他视具体情况需提供的资料
(二)小微企业费用性补贴
小微企业费用性补贴指主要用于对小微企业支付给专业服务机构的劳动人事管理、法律咨询、专利代理、商标注册等服务费用的补贴。
1、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合同复印件;
4、费用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5、真实性声明(附件3,一式一份);
6、其他视具体情况需提供的资料
三、申报流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用无接触式申报方式。
1、企业通过邮寄或快递将纸质申报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徐汇区商务委营商服务科(小微企业贴息贴费申请材料),收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6号1号楼803室营商服务科,联系电话:64860557。
2、企业将《利息补贴/费用性补贴申请表》电子版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sme@xh.sh.cn),邮件要求:邮件主题请注明“XX公司小微利息补贴/费用补贴申请”,附件名统一为“XX公司小微利息补贴/费用补贴申请表”,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如审核中有问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
四、受理部门
徐汇区商务委营商服务科,咨询电话:64860557
五、申报时间
小微企业利息补贴及费用性补贴费用性补贴(第二批):2021年7月1日~9月30日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徐汇区贴息贴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企业应在按时还本付息后一年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利息和担保费补贴申请。
2、企业享受贴息贴费专项资金额度需结合企业对区域经济的贡献情况、享受各类扶持情况、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企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本市或本区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同样或同类内容等情况,原则上不再重复予以支持。
3、徐汇区商务委网上相关公告:http://www.xuhui.gov.cn/H/xhxxgkN/xhxxgk_sww_bmwj_bmwj/Info/Detail_54588.htm 或关注“徐汇企业服务”微信公众号
徐汇区商务委
二〇二一年五月
附件
附件1:利息补贴申请表.xls
附件2:费用性补贴申请表.xls
附件3:真实性声明.doc
附件
附件1:利息补贴申请表.xls |
附件2:费用性补贴申请表.xls |
附件3:真实性声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