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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松江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型制造方向)的通知

2021-06-30   浏览:人次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区制造业企业“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根据工信部等十五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松府规〔2018〕10号)、《松江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松经规〔2020〕1号),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松江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型制造方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实体化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近两年无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记录、非“三高”企业。

二、支持标准和方向

(一)支持标准:总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且未获市级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支持的项目,给予不超过该项目经核定投资总额的20%的资金扶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支持方向:支持制造企业向服务端延伸,从提供单一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制造过程中加大交互式服务投入,促进制造过程更为集成化,向服务型制造转型。

1、支持企业聚焦核心业务和产品,围绕产品服务系统、设计创新服务、个性化定制服务、信息增值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与产业化服务等领域建设重点项目和服务平台,提高生产运营效率与服务能力。

2、支持企业加强制造与服务产业链融合,创新商业模式与交付模式,开展多产业链间组织、流程、业务、应用、系统等资源和数据集成,提高服务的价值贡献,实现对用户的“产品+服务”式交付。

3、支持企业在制造关键环节加大研发、设计、试验、检测、诊断、监控、运维、质量管控、数据集成与流程协同等方面的服务投入,对服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支持。

项目起始应不早于2020年1月1日,并能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型制造方向)项目申报表》(申报平台生成后打印);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2020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四)申报企业上两年度完税证明;

(五)市场合同、服务协议(带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六)区级以上各类奖项和资质的证明;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八)提供企业法人在上海诚信网查询的信用报告(可用法人一证通查询或在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查询)和《公司近二年合规性说明》;

(九)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热胶装订。同时提供相应电子材料一份。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附件(所有附件材料均需上传)。

2、书面申报。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相关材料后,在线打印并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并交所在的街镇、开发区审核。

所在街、镇或开发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如同意推荐的,由街镇、开发区在企业生成《初审意见表》并出具意见。申报企业将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及所有附件胶装后报送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受理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和书面上报时间: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28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

联系人:郭小龙 37737131   姚涛  37737067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07室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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