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

2019-05-20   浏览:人次

一、申报条件

1、注册在本区的民营、国有及控股、个人或外商独资、合资等税收征管的科技型企业。申报企业的主导产品符合本市、区的产业政策。

2、设立有研发机构,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专利工作机制,并配备一定工作人员落实。

3、在申报截止日前拥有的有效授权专利数量不少于15件,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件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15件(每5件实用新型专利可抵1件发明专利)。企业经自主研发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优先。

4、有一定数量(或比例)的专利技术(项目)产品已实施产业化。

5、申报企业上年度的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前2个年度持续盈利;纳税地在本区范围。

6、应有知识产权(专利)保护、人才培养、职务发明奖励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制度并已有效实施。有一定的专利信息利用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开展专利战略研究。

7、申报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8、拥有或可支配、合作的生产设备或生产场地。

9、无专利侵权行为。

10、曾获得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或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称号的,不在本申报范围。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电子版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嘉定区科委科技项目管理系统, 在线填写(内容可多次分批输入填写、保存)并提交申请表及上传相关附件。

 (1)在线填写《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请表》;

 (2)申报企业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拥有的有效专利证书、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它相关文件材料的电子版本(将分别率较高的扫描件上传至附件各个栏目;如需上传的专利证书扫描件数量大于10件,可仅提供各件有效专利全称、完整的专利号及最新法律状态等信息并标明序号的清单);

2、纸质申报材料上报

申报企业在网上填全申报表相应内容定稿提交并经区知识产权局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出一份纸质材料,连同其它辅助材料装订成册盖申报企业公章(1套),先交至所属镇、街道、嘉定工业区、嘉定新城、菊园新区或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签字、备案,核准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递交至嘉定区科委项目受理窗口。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地址: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嘉戬公路118号)2楼服务大厅科委A14窗口。

 

四、认定方法

1、对在截止日内通过网上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企业,嘉定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网上、纸质申报材料对所有有效申报材料做评审工作,期间部分项目可能需要参加远程电话答辩,回答评审专家问题。

2、对经专家组评审入围的申报企业,嘉定区知识产权局将在嘉定科技博览网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嘉定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入围企业做通审,经核查发现申报企业在上年度、本年度中有污点记录的由嘉定区知识产权局核准后将一票否决。

 

五、激励措施

    对最终认定的企业将给予表彰、颁发认定牌匾,经小巨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给予资助。如今后有申报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的给予优先推荐。

 

六、违规处理

申报企业在申报材料或介绍企业有关情况中如有假冒、侵占他人发明创造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介绍虚假情况的,评审组一经查实将不予认定、撤销对其支持并予以公示。

 

扶持政策:对认定的专利工作示范单位,市级奖励15万元,区级奖励10万元

相关文章

上海各区政策一览表

Information List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