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另,如果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 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