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是2012年经上海市科委批准,报国家科技部备案,三方主办的本市唯一此类奖项,每年评选一次。今年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提名奖若干。评出后,主办方举行颁奖大会,市领导和市有关部门领导出席颁奖,市级媒体作宣传报道,同时精选典型案例,编辑出版,扩大影响。
一、评选条件
被评选的项目应是在本市,本行业产学研合作领域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大影响的项目。
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的归属清晰;
(二)产学研合作特征明显;
(三)产学研合作效果好。
二、推荐、申报方式
本评选采用推荐、申报方式。推荐系指各项目主体单位归属的上级单位的择优选送;申报系指项目的主体单位或被上级单位推荐的项目主体单位的具体申报。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以下简称“科促会”)会员企业可直接申报。
三、推荐、申报资格
(一)项目主体。被推荐、申报项目单位必须是在本市注册的民营、国营或合资等且为申报项目的出资、立项单位;申报时须经合作方同意,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项目时限。推荐或申报的项目必须是近五年之内立项并实施的项目。
(三)信用要求。推荐或申报的项目主体单位及合作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推荐、申报步骤
(一)通知发布。本通知主要通过科促会www.tt91.com网站、公众号、解放日报、科技报等媒体及相关上级单位等渠道发布。
(二)意向告知。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被推荐或申报的单位,于5月20日前向科促会反馈申报意向。
(三)申报培训。对提出申报意向的单位,科促会于5月20日后,分若干次进行集中培训,详细告知申报手续、要点等。
(四)正式申报。具体申报单位,可进入科促会网站的“产学研奖”栏目,填报申报表,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五)主办方预审。科促会对申报项目初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科促会网站等方式告知具体申报单位。
(六)提交书面材料。经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提交书面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分别加盖单位公章。科促会会员企业直接申报提交,加盖本企业及合作单位的公章。
(七)评审与公示。科促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10月下旬在科促会网站上公布评审结果,并公示七天。
(八)项目审定。11月上旬,评审委员会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及评选等级予以审定。
(九)大会颁奖。审定结束后,于11月中下旬召开颁奖大会,宣布获奖项目。
五、联系人、电话
1、奉贤区科委 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张磊
电话:37188022、15121088155
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919号15楼
2、市科促会联系人:李里
电 话:23188492、23188493
地 址:北京西路860号(或泰兴路306号)市政协综合楼602室科促会评选部
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