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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上海市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2021-02-22   浏览:人次


导读:2月19日,上海市科委发布了关于《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这意味着一年一度的创新基金即将开始啦!最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往年相比又有哪些变化呢?跟着科互咨询一起来看看吧。

 

 

 

 

明确指出了创新资金优先支持条件

 

 

(一)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项目。

 

(二)拥有自主的科技成果转化、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的项目。

 

(三)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各类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创业项目,创投机构投资的创新项目

 

 

解读: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为优先支持的项目,优先支持不代表一定立项,还要看公司的综合情况,比如所属领域、财务情况等。

 

 

 

资金的支持方式

 

 

(一)创新资金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级予以支持。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 20%的比例予以补助,一般项目补助额不超过 10 万元/项,重点项目补助额不超过20 万元/项。在重点项目的基础上,由市科委推荐至国家相关创新创业项目或赛事,获得国家支持的,可再予以不超过 10 万元/项的资助,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二)各区政府应对本辖区创新资金立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

 

 

解读:和往年定额补贴相比,现在补贴金额按照上年研发费用20%进行补贴,上年研发费用达到50万即可拿到10万的市级补贴,且增加了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市级补贴可拿到20万,区级还会有相应的配套,重点项目如果拿到国家支持,可再拿到10万补贴,总体来看新的管理办法将更加偏向支持优质项目!且拿到的资金会比往年更加多。

 

 

 

 

申报条件

 

 

申请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应依法成立,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且为非上市企业

 

(二)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无纠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创新资金不予支持:

 

(一)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单纯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等。

 

(二)申报上年度及当年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以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解读:征求意见稿重点提到申报单位为非上市企业且无纠纷,此处需要注意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是得不到政府补贴资金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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