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21〕1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2号),为推动创新药械成果转化,提升新区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制定本申报指南。
第一条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第二条 征集范围
专题1、创新药物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通过支持生物制品、化学药物、中药的临床研究,推进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物加快上市。
研究内容:开展生物制品的临床研究,重点支持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基因治疗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开发,以及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抗体偶联药物、新型疫苗、蛋白及多肽类生物药等产品的开发;开展化学药物的临床研究,围绕肿瘤、心脑血管、糖尿病、神经退行性、呼吸系统疾病、重大传染病等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制;开展创新中药的临床研究,围绕重大疾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创新中药适应症的临床研究。重点支持I期临床研究。
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6月30日。
专题2、创新医疗器械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通过支持高端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推进临床急需的创新医疗器械加快上市。
研究内容:聚焦创新性强、附加值高的微创介入与植入医疗器材、检查诊断仪器、数字医学影像设备、高端治疗设备、个性化定制器械及配套试剂等产品的研制;支持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人工智能辅助诊疗设备等产品的研制。
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6月30日。
第三条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项目申报须由新区企业牵头,联合1-2家医疗机构,或1家医疗机构与1家上海市的科研院所共同申报。医疗机构范围为新区二甲以上医院、上海市其他区县三甲医院、江浙皖三省卫健委直属三甲医院以及三省范围内的知名医科大学(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江浙皖三省医院名单附后)。
3、申报单位需提交临床批件、正式合作协议等附件证明材料。其中合作协议应是2020年10月1日后签署。
4、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目经评审后择优立项。资助资金应保障合作机构的各项经费支出。
5、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6、目前承担浦东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并未结题的企业不能申报;同一医院同一科室参与立项项目未结题不能申报。
第四条 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陆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czkjzx.pudong.gov.cn),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生物医药领域)项目申报表》,相关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
3、项目申报不递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须含水印)加盖公章,上传PDF扫描件。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方案;
3、项目查新报告;
4、临床批件;
5、合作协议书;
6、前2年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7、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已获、资质证明、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报告等。
(三)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17:30。
第五条 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秦老师 18930831577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常老师 15702125786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