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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担保补贴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8-02   浏览:人次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浦东新区小微企业增信基金管理办法》(浦财经[2019]18号)要求,支持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创新,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现就开展2021年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担保补贴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担保业务风险补贴

1.对获得担保资质的担保企业为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单户被担保企业当年累计担保贷款500万元(含)以下,按当年担保额的1%给予风险补偿;

2.单户被担保企业当年累计担保贷款500至2000万元,按当年担保额的0.5%给予风险补偿;

3.两户及两户以上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为同一人的,按所有被担保企业的担保额合并计算当年担保额;

4.为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按担保额增加0.5%的风险补偿(具有自主品牌的企业,是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的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是指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一是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1项著作权登记的企业;二是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企业)。

5.中小微企业是指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且符合浦东新区“十三五”产业导向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再担保业务奖励

对新区融资担保公司与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签订再担保合作协议降低风险,担保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三)功能性考核奖励

根据新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当年为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与净资产相比放大率(不低于1.2)、新区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占比(不低于80%)、担保产品创新、风险控制(2016年度起累计代偿比例不高于5%)等指标达标情况,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各项指标权重分别占25%)。

二、申报条件

1.获得担保资质许可证;

2.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

3.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能力,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三、申报材料

(一)担保业务风险补贴

1.担保业务风险补贴申请表和业务明细表(需同时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

2.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近三个月的营业税缴税单复印件;

4.新区被担保中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及银行放款凭证复印件;

5.对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需进行标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担保业务奖励

1.再担保业务奖励申请表

2.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近三个月的营业税缴税单复印件;

4.再担保合作协议复印件。

(三)功能性考核奖励

1.功能性考核奖励申请表

2.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近三个月的营业税缴税单复印件;

4.功能性业务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期限

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21日。

2.材料受理

按项目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要求准备有关材料,装订好后提交一份书面材料(含电子版)。

地址: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二楼区科经委91号窗口,联系电话:68542222-88255。

3.业务咨询

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推进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毅杰  68811107

 

附件1、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风险补贴申请表;

2、2021年度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明细表;

3、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再担保业务奖励资金申请表;

4、2021年度政策性担保功能激励机制建设项目申请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 附件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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