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提升浦东新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全力做强创新引擎,根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浦府[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4号),现发布“2021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科研能力提升专题)资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和资助方式
申报对象为注册登记、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
对上述申报对象,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技术攻关,自主部署并在本年度完成验收的青年类、跨学科团队类、工程应用类项目,经评估通过后可按不超过项目科研经费的50%予以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所在单位需有明确的申报、评审和验收机制,每个单位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后资助形式,使用方向为科研经费。
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申报单位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
二、申报流程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已有帐号的单位可直接登录);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包括:
(1)申请单位获批博士、硕士授权点证明文件;
(2)自主部署青年类、跨学科团队类、工程应用类项目的校(院、所)内相关文件,如管理办法、申报通知、立项通知等;
(3)根据申报表上的项目汇总表,每个项目的成果材料、验收通过证明、经费决算表等。
三、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8月26日起至9月24日
业务咨询电话:021-68811035
技术支持电话:021-20231082-891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