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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1-12   浏览:人次

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营造数字经济、在线新经济和新基建为特征的智能软件产业氛围,加快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根据《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普科合规〔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度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与扶持方式

  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数字新基建”“在线新经济”特征,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网络游戏、工业互联网及信息安全、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等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

  专项资金扶持采取事前立项事后拨付及一次性分阶段拨付等方式,事前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两年,自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事后一次性支持项目周期按不同申请类别为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或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具体参见《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0版)》(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受理时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区受理2020年度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专项申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度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

  2、申报单位需提交企业2019、202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填报网址为:http://114.141.186.196:8088)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需参照《申报指南》要求,根据不同申请项目类别予以提供)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全套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15526501@qq.com)

  (三)受理地点:各申报企业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分中心。

三、评审立项

  各投促分中心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形式审查和项目推荐;区科委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立项评估,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拟立项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后,作出立项决定,并由区财政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四、声明

  普陀区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普陀区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普陀区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项目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普陀区科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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