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为在注册在虹口且满足以下要求的企事业单位:
1.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上海市和虹口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科技投入。上一年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上年销售收入的3%;
2.企业技术创新措施到位,具有技术中心建设的必要基础条件,上一年度用于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3.具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创新人才优势,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10人;
4.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企业在近两年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
5.属于当年度《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企业,不予申报。
二、支持标准
对通过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
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单位法人、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上海诚信网:http://www.shcredit.gov.cn/);
6、其它证明材料。
(1)技术带头人学历(或职称)证明;
(2)知识产权证明;
(3)所获各类资质、品牌、行业标准制定、奖项等情况证明;
(4)高新技术企业证明;
(5)境外分支机构证明;
(6)上一年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量的证明。
四、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送至虹口区商务委员会都市产业科,电子版发送至hkswwcyk@126.com。
五、申报时间
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