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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的通知

2019-09-05   浏览:人次

为推进普陀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根据《普陀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实施意见》(普人社规范[2018]2号)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由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在普陀区内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 ,且高新技术企业在2018年的区级税收达到相应要求的(以区税务局核定数为准)。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截止。

三、奖励标准

对2018年度区级税收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3万至48万,具体如下:

1 、2018年度区级税收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3万元;

2 、2018年度区级税收在200万元(含)至3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6万元;

3 、2018年度区级税收在300万元(含)至4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12万元;

4 、2018年度区级税收在4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24万元;

5 、2018年度区级税收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48万元。

特别说明:按区人社局的规定,对于2018年区级税收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奖励与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所以凡是今年已享受了区里对2018年度区级税收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管奖励的企业,不能再申请本次奖励。

四、 申报及奖励程序

1 、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纳税情况说明等。

2 、区科委负责对申请企业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3 、通过审核的材料由区科委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并经区政府审签同意后,对受奖企业管理团队实施奖励。

五、奖励对象

奖励资金应专门用于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和直接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报表统计等工作人员的奖励。

六、材料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45-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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