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方式
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采取定额补助方式:15万元/项,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产业。
三、申报要求
1、在本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业务,无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3、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4、上年度用于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且研发经费不少于30万元。
5、参加本年度上海市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晋级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6、承担过创新资金的企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尚未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或终止,时间未超过三年。
四、申报程序
创新资金申报和评审以“择优、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把项目申报资料和《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 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镇(开发区)。各镇(开发区)受理本辖区创新资金项目,并集中推荐至区科委工业科技管理科,区科委组织评审。
1、企业自行填写《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和《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
2、项目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3、企业将书面材料(推荐函一份、申请书及附件资料一式一份)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镇(开发区),区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