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在本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金山区域产业发展导向。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新增投资5000万以上,并且承担国家、本市重点项目,其在产品品种、质量、技术水平以及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在本区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3.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人员有一定比例和结构层次,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技术中心总人数的60%以上或者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中心总人数的30%,企业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不少于12人。
4.企业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需要的较完备的仪器、设备和场地等设施,用于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企业上年度科技投入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并逐年有所增长。
5.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建立了管理体系,每年有专利申请。
6.企业技术中心内部组织管理合理、高效,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有明确的中长期开发目标。
7.企业两年内(截止至申请日期)未发生被行政机关查处的违法行为。
8.对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和“四新”经济企业优先考虑,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要求
1.金山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
2.金山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书面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企业注册所在地主管单位(指镇、工业区)盖章推荐后,报送至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三、其他申报事项
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扶持政策:经评审公示通过列为金山区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一次性15 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