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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2019-05-20   浏览:人次

一、支持对象

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拥有自主的品牌产品,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良好的成长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具有创新性、规模性与示范性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本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

2、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

3、企业前两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

4、拥有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自主。

5、企业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

6、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前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年增长率达到20%以上,且净利润不能为负。

7、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8、已建立科技研发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了产学研活动的企业优先。

 

三、实施与管理

经评审、公示通过的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创新资金并实施为期两年的合同目标管理。合同期满后六十天内,企业向区科委提交书面的验收申请与总结报告,由区科委组织专家或委托评估机构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并择优推荐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

 

扶持政策:经评审公示通过列为“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创新资金给予每家30 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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