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松府规(2018)10号)】、《松江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松经规(2020)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申报通知。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二、项目申报条件
1. 2020年度获得市级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认定的企业;
2. 2020年度获得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引领示范认定的企业;
3. 2020年度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专项奖、“上海设计100+”荣誉的企业;
4. 2020年度获得市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认定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松江区生产性服务业专项(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示范)资金申报表》;
2.获得荣誉的证书或批复认定文件(复印件);
3.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申报企业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所属期);
5. 提供企业法人在上海诚信网查询的信用报告(可用法人一证通查询或在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查询)和《企业立项以来的合规性说明》(企业盖章)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及其他材料;
(二)按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镇、开发区。由街镇、开发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三)纸质材料经所属街镇、开发区盖章后上报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
联系人:姚涛 37737067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07室
附件:松江区生产性服务业专项工业设计中心(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奖励资金申报表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