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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浦东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申报中

2021-08-31   浏览:人次


导读:8月27日,浦东新区局发布了《2021年度浦东新区建设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对从2018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开始的托管服务的单位给予资金补贴。

 

 

项目申报方式和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受理方式。

科互咨询免费咨询电话:021-62195929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7:30

 

支持方式细则

一、支持运营机构发展

1、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国家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建设。对参与国家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建设的机构,运营业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支持世界组织在浦东设立分支机构,并给予一次性奖励600万元。对市、区政府重点引进的国际知名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2、支持服务机构为区域内小微企业提供托管服务。对托管达到30家及以上的机构给予奖励,根据托管绩效,按照每托管一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的标准,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二、加强保护

3、产业联盟、行业协会、高校等单位为10家及以上区域内企业开展维权服务,且公开发布年度重点行业风险预警报告,对该服务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企事业单位在应对纠纷中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依法维权并成功,按其实际支付的律师、公证、调查、检测、鉴定、检索评价等合理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企业加强管理和运用

5、企事业单位完成专利转化、交易、许可,通过国家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鉴证,对实际交易额5‰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6、对经认定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培育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有独立管理部门,新引进或培养1名以上中高级管理人才,管理人才须具备专利代理师(人)资格或专利(管理)工程师等职称,且新申请PCT专利2件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7、、企事业单位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每个组合中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到60件(对获得药品生产批件、医疗器械生产批件的,其组合中发明专利数量可放宽至30件),申请PCT专利数量达到12件,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支持开展金融服务

8、支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证券化。对以为基础资产公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起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发行规模的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通过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五、支持人才培养

9、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开发、引进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培养项目,为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和业务技能培训,指导、帮助受训学员取得相关学位证书或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认定的专业资质,年度累计超过50人次的,对每个项目每年给予30万元奖励。

 

六、支持张江科学城建设

10、根据浦东新区局、浦东新区财政局、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的《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支持发展实施细则》,对海外专利布局、专利导航贯标、版权运用和保护等项目进行资助,具体由浦东新区局、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实施。

 

七、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11、根据浦东新区局、浦东新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对国内外发明专利工作培育试点示范单位、优秀维权援助、重大项目分析评议服务机构等项目进行资助,具体由浦东新区局实施。

 

关于托管奖励项目的申报说明

1、从2018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开始的托管服务,且已托管半年以上(以托管合同上的签署日期为准)。

2、申报本项目的托管机构,托管的企业不得重复。

3、托管机构应成立半年以上,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半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4、托管工作应体现服务效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少于3次服务记录、被托管企业申请和布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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