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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松江区智能化评估诊断试点扶持工作的通知

2023-10-31   浏览:人次

  根据《推进上海智能工厂建设领航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沪经信制〔2023〕62号)、《松江区智能工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沪松经〔2022〕29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2023年松江区智能化评估诊断试点扶持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针对经认定的市级、区级服务机构为我区年产值1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化评估诊断服务给予扶持。市级服务机构为产值1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化评估诊断服务的,以“智评券”方式通过市级资金扶持,具体按照市级相关政策执行。现将区级试点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入选《上海市智能工厂评估诊断机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目录》或被认定为松江区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2、申报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已为松江区重点工业企业完成2023年度松江区智能工厂线下评估诊断工作并出具智能工厂评估诊断报告,被诊断重点工业企业需满足下列要求:(1)被诊断企业工商、税务依法在本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被诊断企业属于松江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全年产值大于2000万元(含)小于10000万元(不含)。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松江区智能化评估诊断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2023年松江区智能化评估诊断扶持资金被诊断企业汇总表(附件2);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被诊断企业情况附件:

  (1)《智能工厂评估诊断报告》(服务机构及被诊断企业盖章版和word版);

  (2)被诊断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诊断服务现场照片(3张及以上),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照片、会议照片等;

  (4)若提供以下材料将予以优先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和智能工厂相关改造升级合同、重大项目立项合同或批文、各级智能工厂或示范应用场景批文等;

  5、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11月6日前,填写2023年松江区智能化评估诊断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2023年松江区智能化评估诊断扶持资金被诊断企业汇总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区经委(人民北路3456号松江区经委2号楼910),全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jzngc@163.com。

  2、区经委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3、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区经委组织入选《上海市智能工厂评估诊断质量监督第三方机构名单》(沪经信制〔2023〕848号)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诊断报告质量和过程合规性审查,确定评估诊断报告分级及具体扶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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