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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松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

2019-11-20   浏览:人次

  为推进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节能降碳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松江区节能降碳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松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信用状况良好,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无失信记录,一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2、在本区范围内建设的装机容量400K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9月30日间并网发电。

  3、项目已列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

二、申报材料

  1、松江区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备案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

  4、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5、电力公司出具的发电量证明文件(由电力公司统一出具);

  6、列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登录“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网址:http://xmpt.songjiang.gov.cn/),注册并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并上传所有相关附件材料。

  2、书面材料报所在街镇或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街镇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报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申报企业向区发改委递交具有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9年11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送至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710室区发改委节能管理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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