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节能降碳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松江区节能降碳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松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信用状况良好,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无失信记录,一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2、在本区范围内建设的装机容量400K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9月30日间并网发电。
3、项目已列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
二、申报材料
1、松江区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备案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
4、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5、电力公司出具的发电量证明文件(由电力公司统一出具);
6、列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登录“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网址:http://xmpt.songjiang.gov.cn/),注册并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并上传所有相关附件材料。
2、书面材料报所在街镇或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街镇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报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申报企业向区发改委递交具有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9年11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送至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710室区发改委节能管理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