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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

2019-05-20   浏览:人次

  为加快培育科技企业,全面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城区建设,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杨府规〔2017〕1号),现就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杨浦区,完成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

  2、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在1000万元以上;且近三个会计年度主要经济指标稳健增长,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市场表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5、企业重视科技投入,创新能力突出,拥有自主;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7、同等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8、经由注册地所在科技园区或户管所在地投促办出具推荐意见;

  9、历年承担国家和本市各类科技产业化项目无不良项目实施记录;

  10、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经第三方信用调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取消资格。

  11、已获得过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及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立项的,不可再申报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二、申请材料

  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2016-2018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3、2016-2018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如审计报告中已体现,可免予提交),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4、企业信用等级证明、自主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合同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三、受理方式

  1、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止。企业将完整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经由所属科技园区或经税管所在地投促分中心出具推荐意见后递交到区科委。

  2、书面材料集中送达时间: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12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受理地点:杨浦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隆昌路690号底楼大厅)

  四、享受政策

  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由区财政无偿资助50万元人民币,资助资金在立项后和验收合格后分两次、每次各按50%的比例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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