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投促办、各科技园区、相关企业: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深化创新城区建设,推动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城区和杨浦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杨府规〔2017〕1号),现就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评选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支持对象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本区,并在区科委登记备案的科技型企业,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一般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一般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在3000万元至5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在2000万元至3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左右,具有良好的市场表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4、企业重视科技投入,创新能力突出,拥有自主,上个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一般不低于150万元;
5、企业有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6、具有商业模式创新的科技企业优先;
7、符合杨浦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位于国家或市级重点产业基地内的企业优先;
8、企业具有较强融资能力,已获得投资或者进入上市准备阶段的企业优先;
9、同等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10、经由注册地所在科技园区或户管所在地投促办出具推荐意见;
11、历年承担国家和本市各类科技产业化项目无不良项目实施记录;
12、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经第三方信用调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取消资格。
13、已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不可再申报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
二、申请材料
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2016-2018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3、2016-2018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如审计报告中已体现,可免予提交),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4、2016-2018年度融资情况,如有,请提供融资协议(合同)和到账凭证;
5、企业信用等级证明、自主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合同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三、受理方式
1、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止,企业将完整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经由所属科技园区或经税管所在地投促分中心出具推荐意见后递交到区科委。
2、书面材料集中送达时间: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12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受理地点:杨浦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隆昌路690号底楼大厅)
四、享受政策
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由区财政无偿资助100万元人民币,资金在立项后和验收合格后分两次、每次各按50%的比例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