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支持标准
1、对获评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的企业,区财政给予支持资金12万元;
2、对开展区级分析评议项目的单位,经综合评价,可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条件
一、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
1、专利工作基础好(包括专业人才、配套经费等)
2、国家优势与示范企业、已通过验收的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试点单位、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上海市示范试点园区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
二、长宁区分析评议项目
1、具备开展评议工作的条件(包括专业人才、配套经费等);
2、 国家优势与示范企业、已通过验收的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试点单位、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上海市示范试点园区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