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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浦东新区产学研专项资金(人工智能)申报

2019-09-25   浏览:人次

第一条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相应能力的企业。

第二条征集范围

  专题1、创新技术突破

  研究目标:推动人工智能创新技术突破,加强算法模型研究以及应用软件开发,有效支撑各种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机器人技术在生产制造、服务等领域的融合创新。

  研究内容:

  支持计算机视觉、语义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主决策控制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超高清视频领域的研发应用;支持5G技术支撑人工智能场景研发应用。

  支持机器人运动控制、感知交互等技术以及伺服机构、控制系统等核心零部件的研发;支持机器人在生产制造、医疗服务、商业零售、家庭服务以及特殊环境等领域的研发。

  支持具有自主的通用物联网操作系统和控制软件研发应用;支持异构、开源框架工具、中间件等研发应用;支持集成电路、船舶等重点制造领域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研发应用;支持智能边缘计算技术在生产工艺优化中的研发应用。

  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2、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

  研究目标:支持产学研用联合攻关,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在智能化、自动化、网联化等方面的研发应用。

  研究内容:

  支持811三元锂电池、硅碳负极锂电池、高SOC/SOH精度BMS扁线驱动电机、统一电子电气架构控制单元、大功率无线充电桩、线控电动转向/制动系统、车载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系统、离心式空压机、70MPa车载高压储氢瓶等方面研发。

  支持机器视觉、77GHz毫米波雷达、车载激光雷达、C-V2X通信终端等先进感知系统,中央域控制器、高性能车载芯片等核心元器件,智能座舱,底盘线控执行系统(转向、制动),高性能试验检测设备与系统等方面研发。

  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第三条 申报要求

  1、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项目申报主体须由新区企业牵头,联合1-2家上海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性平台共同申报。项目承担方需要有较强的项目研究基础、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合作单位必须为一级法人单位且在合作项目相关技术领域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合作对象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需是上海地区市属及以上单位。合作协议应是2019年1月1日后签署的协议。

  3、联合攻关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资助资金应保障合作机构的各项经费支出。

  4、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第四条申报程序

  (一)电子文本提交

  申报单位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所发布的条件和内容,在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服务平台上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相关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方案;

  (3)合作协议书;

  3、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7:30。

  (二)书面材料提交

  1、获立项支持的项目,在线打印申报材料2份,项目任务(合同)书4份,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方为有效。申报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2、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任务(合同)书分开装订,加盖公章。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申报材料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份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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