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 〔2018〕 1号专利资助范围调整通知
二、资助范围
对在普陀区注册及纳税,且诚信合法经营、无侵权行为的企事业单位,资助专利授权,奖励中国专利奖、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示范(试点)及优势企业。
三、资助条件与标准
1、对申请国内发明获得授权的每件给予一定资助(对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获得受理的,不予办理资助);申请港澳台地区专利或国外专利并获批的,每件也给予一定资助。同一申请人每年度获得的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2、对获“中国专利奖”、“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奖励的,按1:1比例给予区级资金匹配。
3、对获国家示范、优势企业认定的,分别可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上海市示范、试点园区认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获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试点单位认定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奖励。
四、受理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普陀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