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金府发〔2016〕6号)
二、资助范围
在金山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符合本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的企业和入驻本区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团队。
三、资助标准
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受理后每件资助1000元,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每件资助1000元,授权后每件资助3000元。
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
申请国外专利资助的,每项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资助项目为企业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国内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同一企业每年度获得的国外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经评审公示通过列入区专利新产品计划的项目,给予10万元资助。
四、受理部门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