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优先支持信用评级良好的单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
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区内的企业;
2、面向普陀区提供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的本市相关单位、非营利性法人机构;
以上各类单位近三年经营管理正常且信用记录良好;非营利性法人机构具有常设工作机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项目须符合项目指南(见附件)的要求;
2、项目内容已经获得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3、申报主体需就所申报项目提交未获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承诺。
4、申报材料需齐全,并在信息化系统内上传清晰可辨认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申报项目需在规定的周期内。
1、申报事后一次性拨付的项目(编号A11-A81),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实施完成。
2、申报事前立项分阶段拨付的项目(编号B31),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
四、扶持方式
专项扶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申报主体上年度区域经济贡献总量将作为财政支持额度的重要考量指标之一。
五、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http://kwxxh.shpt.gov.cn)、线下受理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需将书面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企业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线上线下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10月24日。各投促分中心初审推荐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
(二)各投促分中心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形式审查和项目推荐,普陀区科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申请本政策扶持的企业或机构,将接受信用审查,过去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企业或机构在享受扶持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投促分中心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长寿投促中心 |
花溪路430号 |
黄海荣 |
52920057 |
长风投促中心 |
云岭东路89号 |
董敏 |
62237998-811 |
真如投促中心 |
桃浦路130弄100号 |
高琪 |
22851953 |
长征投促中心 |
万镇路180号 |
倪琳 |
52707998 |
桃浦投促中心 |
武威路789号 |
杨惠敏 |
52847135 |
六、申报材料
(一)分阶段拨付的项目应填报《普陀区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评审类)》,事后一次性拨付的项目应填报《普陀区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审核类)》;
(二)项目申报材料中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均应由具有A类资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三)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排列,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后按顺序胶装成册,同时全套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wangwei4@shpt.gov.cn)
七、评审方式
(一)项目评审采取专家评审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方式;
(二)被通知参加会议评审的项目,一般应由其项目负责人到会答辩,不到会答辩的,视为放弃评审;
(三)评审后,通过评审的候选项目信息在普陀区科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作出立项决定,并由区财政局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八、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