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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杨浦区双创小巨人、科技小巨人企业评选的通知

2021-05-12   浏览:人次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杨浦区双创小巨人、科技小巨人企业评选的通知

 

区投促办、各科技园区、相关企业:

为加快培育科技企业,全面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城区建设,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杨府规〔2017〕1号),现就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杨浦区双创小巨人、科技小巨人企业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本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一般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一般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在3000万元至5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在2000万元至3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左右,具有良好的市场表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4、企业重视科技投入,创新能力突出,拥有自主,上个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一般不低于150万元;

5、企业有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6、具有商业模式创新的科技企业优先;

7、符合杨浦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位于国家或市级重点产业基地内的企业优先;

8、企业具有较强融资能力,已获得投资或者进入上市准备阶段的企业优先;

9、同等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10、经由注册地所在科技园区或户管所在地投促办出具推荐意见;

11、历年承担国家和本市各类科技产业化项目无不良项目实施记录;

12、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经第三方信用调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取消资格;

13、已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不可再申报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

(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本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在1000万元以上;且近三个会计年度主要经济指标稳健增长,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市场表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4、企业重视科技投入,创新能力突出,拥有自主;

5、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6、同等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7、经由注册地所在科技园区或户管所在地投促办出具推荐意见;

8、历年承担国家和本市各类科技产业化项目无不良项目实施记录;

9、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经第三方信用调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取消资格。

10、已获得过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及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立项的,不可再申报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双创小巨人的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2018-2020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3、2018-2020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如审计报告中已体现,可免予提交),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4、2018-2020年度融资情况,如有,请提供融资协议(合同)和到账凭证;

5、企业信用等级证明、自主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合同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二)申报科技小巨人的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2018-2020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3、2018-2020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如审计报告中已体现,可免予提交),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4、企业信用等级证明、自主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合同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完整书面材料加盖骑缝章。

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电子版材料:《申请表》请提交WORD版,其他提交PDF版。

三、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止。企业将完整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经由所属科技园区或经税管所在地投促分中心出具推荐意见后递交到区科委。

书面材料集中送达时间: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11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受理地点:隆昌路690号一楼大厅(正对690号大门)

电子版提交邮箱:ypkwqyk@163.com

联系方式:丁敏杰 65690561、胡爱频 65683613

 

 

附件:1.上海市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申请表(2021年度)

   2.上海市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2021年度)

 

 

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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