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阳秀带”在线新经济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杨府发〔2022〕2号)及相关细则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杨浦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云计算)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创新基地的载体运营商,一般是指经区政府认定的,具有户管职能的各投促分中心和科技园区。其他载体运营企业需明确户管单位,并通过户管单位申报。所申报认定的载体应为载体运营商自持,若非自持物业,连续租赁期限应不低于5年。
载体要求:创新基地单体面积共计不少于10000平方米,可供出租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新增载体,主要用于集聚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云计算)企业。载体要求为完整的楼宇,临近的多个楼宇可统一申报。
认定标准: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云计算)企业数量占已经入驻的企业总数不低于50%,或者入驻的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企业租用面积占总面积不低于50%。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云计算)创新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载体运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载体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若为租赁物业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3、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企业入驻清单及租用面积清单(见附件2);
4、基地发展三年发展规划(分年度绩效目标)。
三、受理方式
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准备完成后将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材料提交至区科委(一式三份)。
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