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在奉贤区注册并纳税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业型企业,且根据《奉贤区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原则上认定为A类、B类的;
2、拥有自主核心专利技术(包括已授权的近三年有效发明专利或近2年间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等新产品),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3、企业经营业绩及信用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较好;
4、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
5、符合国家、上海市和本区产业导向;
6、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材料
书面申报材料:
1、奉贤区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申报表一式二份;
2、附件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①新产品专利证书、产品的试制总结及技术总结、水平查新及咨询报告、用户报告、产品技术标准、各级开发计划立项文件、相关专利最近一次年费交付凭证、相关专利说明书等情况证明材料;
②上一年度全年纳税证明(由有关税务部门出具)及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③企业房地产权证或房屋使用租赁合同(复印件);
④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荣誉证明及特殊行业的许可生产、销售的批文等。
三、申报程序
申报采取书面与网上(电子版)同时申报。
通过“上海奉贤区经济委员会—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电子版(申请表)上传至奉贤区经委技术进步科工作邮箱。
书面申报资料需提供与网上申报(电子版)相一致的纸质资料(包括附件资料)。
申报企业应向所属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项目推荐函》,统一报送至区经委。
申报材料纸质版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并装入“奉贤区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申报文件袋”。
四、支持方式
对列入奉贤区专利新产品认定项目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拨款支持。
五、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奉贤区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科
地 址: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二楼2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