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奉贤区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按照《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关于加快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沪经信企〔2011〕166号)等文件精神,我委积极引导我区走“专特优精”的发展道路,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单项冠军”的梯度培育企业。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度区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通用条件:
1、本区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中小企业。
2、符合国家、市、区产业导向的企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奉贤区“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专有条件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
2、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若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原则上细分产品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前8位或行业分类惯例。(如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也可申报。)
3、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企业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排名为全国前三。
4、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
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
5、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水平高于同期一般制造企业的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6、长期专注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7、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8、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的企业优先考虑。
9、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1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确定为我区“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若已确定为“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取消其资格:
1.在申请或复评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3.环保不达标或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4.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5.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1、即日起,企业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交一份填写完整的材料(包括申请表),至所属镇、开发区/公司(8月2日前);
2、各镇、开发区(公司)分中心完成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并汇总,将相关材料与汇总表交至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8月9日前)。
四、扶持方式和标准
1、对认定为奉贤区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给予30万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拨付。
2、对获得国家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100万一次性奖励;对单项冠军产品,每项产品给予30万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