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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

2019-05-20   浏览:人次

一、申报目的

充分利用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结合本区高校、科研院所聚集优势,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向

(一)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技术难题等进行共同突破,建设和孵化一批产学研结合的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制约嘉定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创新核心技术,助推嘉定新兴产业发展;

(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委托开发、合作转化、技术转让等方式进行产学研合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以转化应用为目标的科技成果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工程化开发及示范应用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申报条件

符合申报方向(一)、(二)类的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在嘉定区注册并依法纳税;

2、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申报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创新度和成熟度高,已实现产业化或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不超过2年;

4、申报企业已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界定了各方投入以及合作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申报(一)类项目的合同经费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

5、申报企业对项目已有先期投入,有阶段性成果,并有与产学研资助资金相配套的跟进资金;申报(一)类项目的先期投入经费不得低于合同经费的50%,申报(二)类项目的先期投入经费不得低于总经费的30%;

6、申报企业需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严格的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能进行及时评估与校正。

 

符合申报方向(三)类的项目,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在嘉定的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2、申报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不超过1年;

3、申报单位已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界定了各方投入以及合作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

4、申报单位需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严格的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能进行及时评估与校正。

 

四、申报材料

(一)、(二)类项目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1、《嘉定区产学研合作专项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项目技术开发、服务合同,以及开展费用明细、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验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企业凭有效证件到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嘉戬公路118号A13-14窗口申请查询);

(5)与申请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如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特殊行业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类项目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1、《嘉定区产学研合作专项申报书》(三类)(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

2、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开展费用明细、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验原件);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如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可研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受理及咨询

受理地址: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大厅区科委项目申报受理窗口(嘉戬公路118号A13-14窗口)。

 

扶持政策:

1、重点支持区内科技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具有较高质量的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方向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企业与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产学研项目,区级扶持资金为不超过项目经费的30%,由区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助;企业与非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产学研项目,区级扶持资金为不超过项目经费的20%,由区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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