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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临港地区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的通知

2019-05-20   浏览:人次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在临港地区登记注册经营且财政户管在临港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二)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要求;

(三)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二、支持范围

支持临港地区研制单位牵头与其用户单位合作申报,形成销售合同的首台突破类项目。同批签订合同原则要求研制单位与用户签订的合同不超过5个,合同之间的时间跨度不超过半年。项目应处于合同执行期的安装调试和工艺试验(含)之前的阶段。

 

三、支持标准

项目可选择以下两种支持方式之一:

一是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首台装备销售合同金额的30%,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是采取保费补贴方式,实际投保费率按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具体要求参照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同一项目,如果已享受国家或市补贴支持,本专项不再给予支持。

 

2017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

专项项目指南(参考)

一、智能制造装备

1、机器人。弧焊、真空(洁净)、全自主编程、人机协作、双臂等工业机器人;消防救援、医用、智能型公共服务、智能护理、水下、教育娱乐等服务机器人。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专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

2、增材制造装备。金属、非金属、生物及医疗个性化等增材制造装备。高光束质量激光器、高品质电子枪、大功率激光扫描振镜、动态聚焦镜等精密光学器件、阵列式高精度喷嘴/喷头等核心基础零部件。

3、高档数控机床及智能专用加工设备。高档数控磨床、精密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搅拌摩擦焊数控装备、自动钻铆装备等。高速精密齿轮转动装置、伺服控制部件、高速精密轴承、主轴及丝杠等核心基础零部件;高档数控系统。焊接、雕刻切割、镭射打标、钻孔、立体光刻等激光加工设备。

4、智能传感及控制系统。超高温温度和压力传感器、高端应变式传感器、精密位置传感器、化学生物传感器、智能温度传感器等智能传感器;分散型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可编程控制系统、嵌入式专用控制系统、非量化自平衡调节系统等控制系统。

5、智能检测和装配装备。数字化非接触精密测量、在线无损检测装备;可视化柔性装配装备;激光跟踪测量、柔性可重构工装的对接与装配装备;智能化高效率强度与疲劳寿命测试与分析装备;全生命周期健康检测诊断装备;基于大数据的在线故障诊断与分析装备等。

6、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自动导引小车(AGV)、激光导引小车(LGV)、重载AGV、智能悬挂输送系统、智能仓库系统、港口堆场智能作业系统、港口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等。

7、智能仪器仪表。测量仪器仪表、在线分析仪器、在线色谱仪、在线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电动执行机构和阀门定位器以及调节阀、激光流量计、物位仪表、在线材料性能试验仪器等。

8、智能制造成套装备。集成机器人、数控机床、专用加工装备等硬件和软件的智能制造成套装备。

二、高端能源装备

1、燃气轮机。E级、F级及以上重型燃气轮机;先进中小型燃气轮机。热通道部件、燃烧室、燃烧器、透平叶片等关键部件。

2、先进核电装备。蒸汽发生器、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压力容器、大型铸锻件、关键泵阀等先进核能系统关键设备;仪控系统;乏燃料处理关键设备。

3、大型海上风电装备。6MW及以上等级海上风力发电机组、2-3MW及以上等级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

4、智能电网关键装备。智能型大型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力电子功率器件,智能输配电设备,大规模储能系统,智能电网相关控制设备等。

5、高效清洁大容量火电设备。600℃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关键设备;1000MW级超超临界超低背压燃煤发电机组及关键设备。

6、太阳能发电核心装备。包括低耗能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设备、单晶硅拉制设备、多晶硅铸锭装备、高效电池片生产设备等太阳能发电核心装备。

三、先进成套装备

1、高端医疗装备。医学影像设备、体外诊断设备、治疗设备、移动医疗设备、康复治疗设备、植(介)入器械;CT用高能X射线球管、磁共振梯度功率放大器、磁共振射频功率放大器、磁共振梯度线圈、磁共振并行发射线圈等关键零部件。

2、微电子和光电子装备。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前端和后端生产核心装备;MEMS和新型传感器生产核心装备;LED芯片和III-V半导体器件生产核心装备。

3、轨道交通设备。城市轨道地铁、轻轨车辆,现代有轨电车;新一代大功率交流传动机车、高速动车组制动系统;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盾构等轨道交通施工设备。

4、节能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土壤修复等新型环保装备;高效机电节能、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装备;电子类、冶金类等废弃物综合利用装备。

四、智能网联及新型专用汽车

1、智能网联汽车。车载视觉系统、车载操作系统、高性能毫米波雷达和激光雷达、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车载终端和路侧终端、线控转向系统、线控制动系统等。

2、新型专用汽车。物流、环卫、医疗、旅居、消防等新型专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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