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上海市(临港)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当在临港地区注册、登记、经营且财政户管在临港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
(五)项目拉动面广、产业链长、能尽快采购设备,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需求;
(六)项目应当已经具备建设开工条件,项目立项、资金、规划、土地、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已经落实。(不涉及规划和土地内容的单纯购置设备项目,无须提供所列材料;资金全部自筹的项目,须提供银行存款证明。)
三、扶持方式及标准
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或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一)贷款贴息。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贴息率一般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一般按两年计)贷款利率。贴息资金总额根据投资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总额、当年贴息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
(二)无偿资助。以自有资金投资的技术改造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10%。
(三)单个项目贴息额度或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个别超出上述资助标准的重大项目,需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确定贴息额度或资助额度。
(四)对符合条件且企业户管属管委会的项目,管委会另外给予项目所获得产业专项发展资金10%的奖励,最高50万元。
专项资金采取一次核定资助金额、分次拨付的办法。项目审核通过后,根据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资助金额的7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行拨付30%余款。
根据项目完成及验收情况,管委会另行拨付项目所获得的额外奖励。
上海市(临港)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一)集成电路
集成电路工艺技术开发及配套的IP库建设、集成电路设计及系统开发应用、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微电子装备
(二)下一代网络通信
下一代的互联网、光通信、移动通信系统;高性能的新一代的互联网核心网络设备、传输设备、通信基站、光器件、接入设备、智能终端、测试仪器等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面向行业应用的短距离通信模块、智能硬件设备系统等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北斗+LTE双模终端产品和接入设备及测试终端的开发与产业化;网络功能虚拟化(NFV)
(三)新型显示
智能显示屏、AMOLED屏生产线、AMOLED材料、装备等相关配套产线
(四)物联网
微型和智能传感器、核心控制芯片、智能终端产品、MEMS工艺平台、RFID标签和设备、M2M通讯芯片和模块、视频监控产品和图像智能分析系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二、装备制造产业
(一)机器人
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设备、人工智能及相关应用
(二)高档数控机床及智能化装备
高精度机床及数控复合机床、五轴及以上联动数控机床、智能专用加工装备、数控机床远程故障诊断、生产制造设备联网、高档数控机床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
(三)传感器与智能仪器仪表
微型化、多功能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新型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
(四)增材制造
增材制造关键材料、高端增材制造装备及关键零部件
(五)核电装备
核岛、常规岛主要设备,核级关键材料,核级智能仪器仪表和电气设备,核电站乏燃料检测储存、运输和处理设备,核电站三废处理系统
(六)气电装备
燃气轮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
(七)高效清洁煤电装备
超超临界发电机组、IGCC主要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
(八)风电和太阳能
2MW及以上直驱全功率机大型风电机组整机、海上风电及关键零部件,高转化率太阳能产品及关键生产设备
(九)智能电网装备
电力储能、新能源接入、智能输变配电装备、智能用户端、高温超导、核心控制
三、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
(一)化学药、现代中药和生物技术药物
治疗重大疾病的化学药物,单抗等生物药物,现代中药、高端仿制药
(二)高性能医疗器械
医学影像设备、临床检验设备、医用机器人、微创植(介)入器械等高性能医疗设备,先进制药设备
(三)精准医疗
基因检测、干细胞治疗、新型生物材料等个性化诊断及治疗相关产品
四、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
(一)高技术船舶
高端、绿色、智能船舶;智能、环保、大功率船用柴油机,发电机、推进装置、通讯导航等船舶配套设备
(二)海洋工程装备
油气勘探开发装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装备、海洋工程核心系统和配套设备
五、民用航空和空间信息产业
(一)民用航空
支线飞机,干线飞机,通用飞机,航空发动机及关键零部件,机载设备及系统,无人机及设备
(二)空间信息产业
卫星导航、卫星通讯和卫星遥感、遥测系统及关键零部件
六、汽车产业
(一)新能源汽车
轻量化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充电桩设备、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芯,智能化、网联化、绿色化相关汽车电子零部件、模块和系统
(二)汽车整车
自主品牌汽车、节能环保型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高技术、高附加值专用车
(三)汽车零部件
环保型汽车零部件、紧凑型高性能动力总成系统、高性能制动系统,高效动力、传动、制动、电气等系统关键零部件
(四)汽车电子
节能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中的动力、底盘、车身、车载系统中关键核心芯片、传感器、控制器、总线网络和人工智能系统
七、节能环保产业
高效节能环保装备、危险废物处理设备、生物质气化装备、资源综合利用专用设备制造
八、原材料产业
(一)基础材料
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材料生产工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材料寿命提升,材料生产成本控制等
(二)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关键零部件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材料、汽车轻量化材料,海洋工程用材料和具有高耐蚀性能材料,大飞机及航天工程配套材料,高端光学及其装备配套材料,高铁及轨道交通配套材料,核电、重型燃气轮机和超超临界发电机组用合金材料,建筑及节能环保材料,稀土材料及其高端应用,其他具有突出性能并明确应用领域的新材料
九、都市产业
高端纺织、智能家电家居、绿色食品制造、特色健康用品、化妆品生产制造、智能可穿戴设备
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采用先进适用工艺和技术,改进或提高产品质量、性能、效益,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十一、工业强基
符合工业强基条件的产业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