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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专利资助申报 知识产权补贴政策

2019-09-12   浏览:人次

一、政策依据

  《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1号)

二、资助对象

  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区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外),本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本区登记的民非组织,户籍、居住证在本区的个人,科技成果在本区交易服务平台上交易的区内外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

三、资助标准

  对获得国内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每项给予一次性800元和5000元的资助,对每家企事业单位获得授权的第一件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6000元;对获得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单位和个人,每项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资助;对国外发明专利给予每项最高4万元资助。鼓励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国家级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市级按上级资助给予50%匹配。支持开展区级示范项目,经评审,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四、受理部门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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