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信息公共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局会同上海市财政局修订《上海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11月11日正式实施。根据《管理办法》修订内容,现就2022年度市信息公共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国家局与WIPO联合认定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经国家局与教育部联合认定的第一批高校国家信息服务中心和经国家局同意备案的2021年度国家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二、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需填写《上海市信息公共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并与相关申请材料一并递交市局。市局统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本年度扶持资金发放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申请材料
1、上海市信息公共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2、国家局、上海市局发布的认定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盖章复印件。
四、申请时间
11月16日至11月18日。
附件:上海市信息公共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上海市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