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发展战略及《上海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沪府发〔2018〕27号)文件精神,根据《金山区两化融合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金府发〔2018〕13号)《金山区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方案》(金府办发〔2019〕9号)及《关于修改<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金府规发〔2019〕3号)要求,我委将开展2020年度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一批聚焦重点产业、服务能力优秀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予以重点培育和推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条目1: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本区重点产业企业独立运营或第三方服务企业运营的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以行业设备接入、行业软件部署、行业用户覆盖等为重点,通过垂直行业领域或产业链企业数据、业务、管理协同,实现面向行业的生产过程优化控制、生产资源高效配置、生产能力精准利用,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支持面向重点产业、重点环节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形成一定数量的行业设备接入、行业软件部署及行业用户覆盖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条目2: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本区企业独立运营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物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仓储、产品服务及供应链管理、智能排产、设备预测性维护、产品质量智能检测(生产设备状态监测、故障诊断、预测预警、工艺控制、质量控制)等领域实现数据集成开发、共享利用,有效提升关键环节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企业提质、降本、增效。
支持面向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企业应用人工智能,实现内部互联互通、高效协同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工业互联网载体建设
条目3: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支持本区重点产业园区开展整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园区。通过政策聚焦和资源整合,推进园区工业互联网总体规划编制和整体实施,具备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共性需求的服务能力及一定企业规模的覆盖能力,有效提升园区内企业资源共享和协同水平,形成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支持本区产业园区通过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实现传统产业整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园区内企业资源共享和协同水平,形成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园区,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组织(不包括全额拨款的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项目需实现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资金落实情况。
(三)项目建设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不超过2020年8月31日)。
(四)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申报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金山区科技资源管理平台”进行在线注册。注册后在线填写《2020年度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2020年度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等相关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9日10:00-8月16日16:00。
(二)书面申报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在线打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签字盖章并经所在镇、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等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内报送我委。
接收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28日。
接收地点:金山区金一东路11号403室。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0年度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网上填报,带水印在线打印,加盖企业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公章);
2.《2020年度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4.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申报单位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18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申报单位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7.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有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5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
2.纸质申报材料须盖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