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面向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青浦区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企业与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已入选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企业不再参加评审活动)
二、评选条件
科技小巨人企业:
1、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2、企业近三年的科研投入经费比例达到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要求;
3、企业上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4项以上,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拥有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1项以上;
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5、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
6、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1亿元—10亿元人民币,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60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且前三年产品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左右,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应占60%以上;
7、企业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8、企业诚信记录良好。
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2、企业近三年的科研投入经费比例达到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要求;
3、企业上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拥有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1项以上;
4、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
5、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6000万元人民币,且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左右,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应占60%以上;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7、企业诚信记录良好。
2017年认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不超过10家。
三、支持方式及范围
1、资助方式及金额:获得立项的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分别给予45万元和30万元的资助,资助额不超过企业研发投入的20%。资助金额分两次拨付,立项后先期拨付50%资金,第二年验收通过后,再拨付50%资金。
2、资助范围: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建设,可含多项内容,如技术攻关、专利二次开发保护,成果转化的(中试)规模化、企业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人才培养、市场策划、技术咨询等企业创新活动的补贴。
3、实施周期: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培育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四、推荐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宣传发动工作的覆盖面;
2、认真把好申报企业质量关,要把科技含量高、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推荐上来,起到技术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
3、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有疑问的材料加以核实,对推荐到区科委的材料出具推荐表。
五、申报程序
1、2017年青浦区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直接申报方式进行:
①、各申报单位在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址:www.qpsisp.com)进行会员注册;
②、根据获得的用户名,登陆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一点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以附件形式提交“青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申请书可在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中下载。
2、区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考察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和区产推办审核的企业予以资助。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各镇、街道,各区属公司及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推荐申报,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及《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进行审核确认,签名盖章(一式两份)后,由申报企业交区科委科技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