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注册、纳税在本区的民营企业单位(民参军企业);
2、获得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一二类);
3、获得军民结合军事技术项目合同(研制任务)。
二、扶持标准
(1)对民营企业获得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一二类)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50 万元的资助。
(2)对获得军民结合军事技术项目合同(研制任务)的,给予合同金额 10%的资助,同一企业累计不超过 200 万元。
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1)《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上一年度纳税明证复印件(原件验证);
(3)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一二类)复印件(原件验证);
(4)经解密处理的军事技术项目合同(研制任务)复印件(原件验证);
(5)项目真实性企业承诺书和法人承诺书;
(6)其他相关材料。
四、材料受理
1、受理时间:以通知为准
2、书面材料报送地点:
(1)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莘东路505号,庙泾路莘东路路口)三楼区科委服务窗口。
(2)证照中心江川分中心科委窗口(地址:沧源路1160号零号湾1号楼1楼)。
(3)证照中心浦江分中心科委窗口(地址:联航路1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