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新产品的单位,在明确了所申报新产品的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联合申报时,牵头单位必须是在本区注册的企业。
3.通过技术转让获新产品开发权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时,牵头单位必须是在本区注册的企业。
4、产品技术水平先进,在原理、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有创新(新的专利和技术证明),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超过同类产品或生产成本大大低于同类产品(有效的抽检报告和技术水平证明),产品已推向市场(销售证明),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新产品。
5、产品为近三年内开发成功,且已投放市场销售;相关专利已获授权,且没有专利纠纷。
二、申报材料
1.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2.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在线填写后打印)。
3.附加材料,包括: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专利证书(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等复印件);
③相关专利最近一次年费交付凭证(复印件);
④产品完整的技术标准;
⑤产品检测(验)报告;
⑥产品技术水平查新报告;
⑦产品用户使用意见(二份或二份以上);
⑧2016年度产品销售证明(发票或合同);
⑨企业法人和法人代表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在青浦区的企事业单位,且在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网站注册的会员。
2、申报单位在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登录后,通过“项目申报一点通”在线申报,以PDF文件格式或WORD格式上传《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和必要的附件材料,每个项目电子文件大小不超过15M。《申报表》可从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中下载。
3、申报单位须经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项目申报时同时提供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查询结果,信息时效为三年。企业可以登陆“上海诚信网”(www.shcredit.gov.cn),点击市民查询或法人查询,进行法人和自然人信用在线查询,自行打印查询报告,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另外企业也可以携带必要资料(详见上海诚信网法人和自然人查询需提交的有关材料)至区科委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现场查询,现场打印查询报告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申报单位在线申报完成后,必须递交书面申报材料。打印的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至青浦科技综合服务平台。
四、扶持政策
对立项的单位颁发“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证书”;区财政给予每项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10%。
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以通知为准。